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
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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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
4.1 检测设备的采购和验收
4.1.1按《采购控制程序》和《基础设施控制程序》规定进行。
4.1.2 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应进行编号管理,录入《监测设备台帐》。
4.2 检测设备的校准和保护
4.2.1所有检测设备的校验、保护和使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安排,并编制和建立检测设备(含免校验类)的《监测设备台帐》,以跟踪记录检测设备的管理情况。
4.2.2由质量技术部制定《检验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表》,以规定适当的校正周期,按计划执行周期校正检测设备。内部校正的由质量技术部填写检测设备校正报告。送外校准的应获得和保持相关文件。
4.2.3对于购进的新检测设备,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:
对于本公司有校正能力的检测设备,由质量技术部按照(或制订)相应的校正作业指导书进行校正,校正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证明。
对于本公司没有校正能力而需要校验的检测设备,需由质量技术部安排送交计量单位校验,以确保其测量准确性。
4.2.4经校正合格的设备,贴上校正合格标签后继续使用,标签需包括以下内容:检测设备的名称、编号、校正日期等,并由校正人员将校正结果记录在《监测设备台帐》上。
4.2.5 对于已经发现有偏差不可接受检测设备,应立即停止使用直到重新校验合格。
4.2.6 内校的标准器件须存放于由专人保管的质量技术部,于校正时使用。
4.2.7所有需校验的检测设备都必须在校正有效期内使用。对已到校正期限的检测设备应由质量技术部提前两周通知使用部门,以便安排校验。
a. 内审、外审的结果
b. 数据分析和验证分析结果
c. 对质量安全目标的测量分析
d. 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产品、服务、基础设施、外协商的重大不合格
e. 培训效果的评价
f. 相关人员/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
g. 管理评审的结果
h. 纠正/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
i. 客户投诉/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
j. 其他情况,如安全专项检查等
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: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
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
2.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,合格的,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、规格/型号、数量、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,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。
2.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。原料、辅料、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、检疫合格证等,作为记录的一部分。
2.3采购原料、辅料、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《产品检测规范》要求执行
2.4原料、辅料、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。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,应:
a) 由使用部门填写《紧急放行申请单》,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,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。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。
b)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,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。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“紧急放行”标识。
c)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,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;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。
当发生以下变化时:HACCP小组要对HACCP计划的适宜性重新确认,可以在开管理评审会议时同时进行,参见《管理评审控制程序》。
a.原料发生变化;
b.产品和工艺有了变化;
c.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;
d.经常出现对关键限的偏离;
e.在对生产过程的观察中发现了新的问题;
f.销售方式和消费者发生变化;
g.当发生其它变化时。
4.3 HACCP小组负责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评估来评价HACCP体系;
(见《与顾客有关要求控制程序》、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》)
4.4 当出现了新的危害或新的控制技术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(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)发生变化时,HACCP小组要重新确认HACCP计划;
4.5 HACCP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核,每年至少一次;
(见《内部审核控制程序》)
4.6 HACCP小组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和协调第三方审核,利用内、外审核结果来评价HACCP体系。
4.7 对每批终产品按照《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》以及《检验规程》要求进行检验以验证评价HACCP体系的有效性。
4.8 对SSOP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的验证;
(见《卫生标准操作规范》)
4.9 HACCP小组要对培训的充分性进行评价(包括HACCP计划的培训、对执行卫生程序标准的培训);
(见《人力资源控制程序》)
5、支持性文件
《HACCP计划表》、《卫生标准操作规范》、《人力资源控制程序》
《内部审核控制程序》、《管理评审控制程序》、《检验规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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